阿拉丁網服務規則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條 為順應傳統工作方式的轉變和非實物網路服務交易的繁榮,保障阿拉丁網用戶合法權益,維護阿拉丁網正常經營秩序,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阿拉丁網服務協議》,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阿拉丁網服務規則,是對阿拉丁網用戶增加基本義務或限制基本權利的條款。使用者在阿拉丁網交易,應當遵循誠信、公平、尊重、互惠的原則。

第三條 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應基於阿拉丁網認定的事實並嚴格依規執行。阿拉丁網使用者在適用本規則上一律平等。

第四條 用戶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對任何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行為,本規則已有規定的,適用本規則;本規則尚無規定的,阿拉丁網有權酌情處理。但阿拉丁網對用戶的處理不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使用者在阿拉丁網上的全部行為僅代表其個人或法人,不代表阿拉丁網,基於該行為的全部責任應當由使用者自行承擔在阿拉丁網上完成的交易,除法律規定不能轉讓或用戶另有約定外,交易中涉及的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全部轉讓予僱主所有。用戶在阿拉丁網註冊成為用戶時起,應當接受並同意本規則,否則不能使用阿拉丁網交易平台的各項服務。阿拉丁網有權隨時修改本規則並在網站上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若用戶不同意相關修改,應當立即停止使用阿拉丁網的相關服務或產品;若繼續使用,則視為接受修改後的規則。阿拉丁網有權對使用者行為及適用的規則進行單方認定,並據此處理。

第二章 定義

第五條 名詞解釋
1. 非實物網路服務交易:是指服務商將經驗技術藉由文字、圖片、影音、多媒體製作成電子檔案,標定價格,在阿拉丁網銷售的交易行為。
2. 用戶: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阿拉丁網各項服務的使用者,又稱會員。
3. 僱主:是指在本網站上進行發佈任務需求、購買增值服務、購買作品或服務等操作的用戶。
4. 服務商:是指在本網站上參加競標、銷售服務或商品、出售技能的用戶。
5. 交易:是指僱主和服務商雙方使用“支付帳戶管理”系統,並且採用“通過‘支付帳戶管理’(僱主驗收後)代為支付賞金”的付款方式達成交易的行為。
6. 計件:發佈任務需求的賞金分配方式之一,指僱主按任務需求審核服務商投標的時候,按照約定單價,合格一個就支付一個的方式進行選標。
7. 投標:服務商在交易進行中向僱主提供服務、作品、解決方案等的行為。
8. 選標:僱主在交易進行中選擇服務商為其提供服務(交稿)的行為。
9. 無效投標:與任務需求無關的投標。
10. 賞金僱主在阿拉丁網上發佈任務需求,並承諾服務商完成工作後願意支付的資金金額。
11. 託管僱主在阿拉丁網上發佈付費任務需求時,先支付到網站作為交易擔保的資金的行為。
12. 網站服務費服務商通過阿拉丁網完成交易獲得僱主賞金後,從賞金中拿出支付給阿拉丁網的服務費。
13. 稿件指服務商按照僱主發佈的任務需求製作或提供的作品。
14. 中標指僱主在交易中選擇購買服務商的稿件或者服務。
15. 單人獨享賞金發佈任務需求的賞金分配方式之一,指僱主在發佈任務需求時,只選擇單一投標作為最終中標且該服務商一人獨享賞金的交易。單人懸賞訂金招標類任務需求即屬之)
16. 多人分享賞金發佈任務需求的賞金分配方式之一,指僱主在發佈任務需求時,可以確定多人的稿件為中標稿件且按照預設比例多人分配賞金的交易。多人懸賞計件招標類任務需求即屬之)
17. 僱主保障指買賣雙方約定了任務需求內容,服務商須保證服務資訊的真實性,並承諾按照任務需求內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
18. 保證原創 指服務商承諾提供的投標(作品、方案等服務內容)屬於原創,沒有涉及抄襲、剽竊、盜用等不符合原創性質的行為。
19. 90天維護:指阿拉丁網的買賣雙方交易結束後,服務商承諾無條件提供90天的免費維護服務,以確保僱主從服務商處買到的服務能夠穩定運行。
20. 僱主棄選任務需求:指由於僱主作弊或者超期未選標、放棄選標等非正常原因,導致無法正常選標的任務需求。
21. 任務需求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任務需求標題、任務需求描述、標籤、補充任務需求、任務需求中包含的附件、賞金分配方式、任務需求發佈週期。
22. 增值服務:是指由阿拉丁網提供的與常規服務範圍、方式不同的服務,目前網站提供的增值服務有隱藏交稿(隱藏投標)、任務需求置頂、任務加急、服務置頂,所有增值服務一經購買並生效後不能退款。

第三章 交易

第一節 註冊

第六條 阿拉丁網採取實名認證制度。阿拉丁網有權未經通知收回未通過實名認證或連續180天未登入阿拉丁網的用戶名。

第二節 經營

第七條 任務需求發佈
1. 僱主可選擇以下四種任務需求發佈方式:單人懸賞、多人懸賞、計件招標、訂金招標。
2. 僱主可以設置單人獨享賞金和多人分享賞金。
3. 僱主自行決定任務需求、自行訂定欲支付的報酬、自行決定完成任務需求的期限;僱主可為任務需求添加標籤(一個任務需求最多能添加5個標籤),標籤應和該任務需求的內容匹配,若標籤和任務需求內容不匹配或涉嫌違法,阿拉丁網有權刪除或修改該任務需求的標籤。
4. 任務需求一經發佈且託管賞金,便無法刪除該任務需求;補充說明不得增加原有工作量或與原任務需求相衝突。如任務需求發佈週期結束後,仍沒有服務商進行交稿,賞金將全數退還予僱主。
5. 僱主託管賞金後,該任務需求才開始接受投標
6. 付費任務需求成功發佈且託管賞金之日起,單個任務需交稿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暫訂)。賞金在NT$500元以內的,任務需求交稿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七日
7. 僱主可以設置單人獨享賞金和多人分享賞金。若任務需求賞金大於等於NT$5000元,僱主可以選擇多人分享賞金,每個獎項的金額比例由僱主自行設置。
8. 採用訂金招標的方式發佈任務需求,賞金必須大於等於NT$10000元,並待後台審核通過後才成功發佈任務需求。

9. 任務需求內容中不得含有聯繫方式。
10. 同一任務需求禁止同時重覆發佈,若用戶重覆發佈,網站將關閉重覆的任務需求中較晚發佈或尚未有投稿者,並將已託管的賞金全額退回;如重覆的任務需求下已皆有交稿,網站將會通知已投標的服務商至未關閉的同一任務需求處重新投標。
11. 禁止通過發佈任務需求來推廣自己或別人的其他任務需求,一旦發現,網站將按照“垃圾廣告”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12. 僱主發佈任務需求需遵守《阿拉丁網任務需求發佈協議》,任務需求內容不得違反該規定的相關條款。

第八條 服務商投標
1. 服務商在阿拉丁網上參與投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和《阿拉丁網投標規範》及相關規則。
2. 服務商應當保證投標內容是按照僱主任務需求而提供的原創稿件和服務,不得為無效投標。
    A. 對於需要提交實質作品的任務需求,無效投標判定標準如下:
      a. 投標稿件為廣告、低俗資訊等。
      b. 投標稿件與任務需求無任何關聯。
      c. 沒有提交實際作品。
      d. 服務商投標稿件無法滿足任務需求的基本要素。
      e. 服務商投標稿件涉及一稿多投等情況。
       f. 其他屬於無效投標的情況。
    B. 對於無法上傳實質稿件的任務需求,無效投標判定標準如下:
      a. 經阿拉丁網判定沒有服務商完成任務需求。
      b. 僱主有證據證明服務商投標稿件並非該服務商本人的作品。
      c. 其他屬於無效投標的情況。
3. 服務商應當保證投標內容中的所有資訊真實、可靠。不得誇大或者偽造自身經歷和稿件案例,以影響僱主判斷或者騙取僱主信任。
4. 服務商不得捏造、散佈不實言論,詆毀、污蔑其他服務商,進行不正當競爭。
5. 交易中,僱主若需要線下簽署智慧財產權轉讓協定,中標服務商(被購買服務的服務商)有義務配合僱主完成協定的簽署,若服務商拒絕簽署,僱主有權要求取消服務商中標資格退還賞金,該服務商也將視為“未完成工作”受到相應處罰。

第九條 僱主選標
1. 投標期結束後,僱主有七天的時間選出中標稿件。若任務需求週期結束後,沒有服務商進行交稿,賞金將全數退還僱主。
2. 僱主以訂金招標方式發佈任務需求,選標時需補齊剩餘的賞金至阿拉丁網託管,以完成階段給付託管賞金給服務商;以計件任務方式發佈任務需求,選標後直接將託管賞金付款給服務商單人懸賞及多人懸賞方式發佈任務需求,於任務完成後將託管賞金付款給服務商
3. 僱主選中的稿件為中標稿件,僱主可向中標的服務商索取原始檔案。
4. 僱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作弊:
   A. 僱主以任何形式參與自己發佈任務需求的投標,並且投標稿件被選擇為中標稿件。
   B. 其它破壞公平競爭、騙取稿件和盜取創意的行為。
    僱主作弊將按照《阿拉丁網服務規則》的相關規定處理。

5.
任務需求於中標後,網站即收取20%賞金作為平台服務費,若之後發生因交易糾紛或雙方協商涉及到退款的舉報,平台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出售服務及購買
1. 服務商自行決定出售服務的內容、價格,服務內容不得含有任何聯繫方式。
2. 服務商出售服務或商品需遵守《阿拉丁網服務出售協議》及《阿拉丁網作品出售協議》

第十一條 賞金支付
1. 當符合下列條件時,阿拉丁網將根據僱主同意支付的指令,將賞金支付給服務商:
   A. 服務約定的工作內容(比如原始檔案、最終稿件等)交付完畢。
   B. 無服務商對該任務需求表示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已經處理完畢。
   C. 阿拉丁網無相關證據資料顯示任務需求有違規行為。
2. 僱主選標後未進行確認付款的,若同時符合以下條件,阿拉丁網將視為僱主預設同意支付賞金給服務商,並進行賞金支付:
   A. 自服務商確認完成工作進行催款起滿七天。
   B. 服務商催款後,僱主未選擇拒絕支付。
   C. 無服務商對該任務需求表示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已經處理完畢。
   D. 阿拉丁網無相關證據資料顯示任務需求有違規行為。
3. 僱主於訂金招標任務時可以根據自己與服務商的約定進行分期支付。
4. 多人分享賞金中,僱主選完所有獎項且公示期結束後,可以根據每個服務商的完成情況分別支付各個獎項的賞金給服務商。
5. 若有服務商中標,阿拉丁網即收取20%賞金作為平台服務費,中標服務商將獲得80%賞金作為報酬若之後發生因交易糾紛或雙方協商涉及到退款的舉報,平台服務費不予退還。
6.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僱主可以申請退還已託管的賞金:
   A. 任務需求投標期結束後,沒有服務商參與,僱主可以申請退款。
   B. 多人分享賞金的付費任務需求,若參與人數少於獎項個數導致僱主無法選滿,剩餘的賞金退還僱主。
7. 滿足退款條件的任務需求,阿拉丁網將在3個工作日內將賞金退還給僱主。

第三節 超期規定

第十二條 任務需求超期
1. 僱主在七天選標期內應當選出中標稿件。期滿後僱主仍未選出中標稿件,則視為流標,賞金將全數退還僱主。
2. 如任務需求為「單人懸賞」「多人懸賞」模式,僱主在增加賞金的前提下,有三次延長投標期的機會,延長的時間不能超過30天。其中第一次加價不得低於懸賞金額的10%第二次加價不得低於總懸賞金額的10%第三次加價不得低於總懸賞金額10%,每次加價金額不得低於NT$250元
 

第四節 評價

第十三條  評價定義
阿拉丁會員通過阿拉丁網平台完成一筆交易後,雙方均有權對交易情況作一個評價。
 
第十四條  評價規則
1. 交易完成後(即服務商交稿且僱主確認完成後),交易評價入口即開放,雙方可互相評價。
2. 交易雙方作出評價後,則評價內容將即時顯示並計入評價信用能力基礎百分比。
3. 如遇到評價方惡意給出差評,自該惡意評價產生日始三十天內可進行舉報,由阿拉丁網判定舉報是否成立,結果公示,站內信通知。若該評價方屢次違規或情節重大者,阿拉丁網有權對該評價方進行停權處置。

第十五條
  評價的修改

僱主評價確認送出後即
無法修改,請在送出評價前仔細確認。但若為惡意評價,舉報後經由阿拉丁網判定為惡意評價,阿拉丁網將予以刪除該評價。


第十六條
  惡意評價

1. 惡意評價定義:惡意評價,是指僱主、同行競爭者等評價人以給予中、差評的方式謀取額外財物或其它不當利益的行為。
2. 惡意評價舉報發起條件:受理的時間範圍為該惡意評價產生日始三十天內
3. 惡意評價包括以下形式:
   A. 不合理要求:評價者以中差評要脅為前提,對服務商提出有不合理要求,謀取利益。
   B. 歪曲交易實況:違背實際的交易情況,惡意中傷服務商的虛假評價。
   C. 洩露資訊:擅自將別人的私人資訊公佈在評語或解釋中。
   D. 任意辱罵:在評語或解釋中出現辱駡或污言穢語,損壞社會文明風範等行為。
   E. 惡意競爭:經查實為同行小號發起交易,有明顯誹謗嫌疑的行為。
4. 惡意評價舉報流程:
   A. 發起惡意評價舉報:透過聯繫我們進行惡意評價舉報。
   B. 阿拉丁網介入受理:阿拉丁網會要求雙方於自舉報日始七天內進行舉證,阿拉丁網將會儘快作出申訴判定(舉報成立、舉報不成立)。
   C. 判定結果:舉報成立,阿拉丁網即會將該評價刪除,結果公示,站內信通知。舉報不成立,該評價維持原狀,結果公示,站內信通知。

第十七條  好評率、綜合評分計算規則
1. 好評率計算規則:好評率=所有收到的好評個數/所有收到的評價總數。
2. 綜合評分計算規則:綜合評分=所有收到的評分(服務態度+工作速度+完成品質的總分數和)/所有參與評分的人數/3。
 
第十八條  評價信用等級及計算規則
1. 能力值計算規則:
   A. 基礎規則:
     a. 能力值=交易金額×能力百分比。
     b. 好評:能力基礎百分比=100%,中評:能力基礎百分比=50%,差評:能力基礎百分比=0%(即不累計能力值)。
2. 僱主信用等級顯示:僱主信用等級分為32個級別。(點擊圖片放大檢視)

3. 服務商能力等級顯示:服務商能力等級分為32個級別。(點擊圖片放大檢視)

第四章 市場管理

第一節 市場管理措施

第十九條 為了維護阿拉丁網正常運營秩序,阿拉丁網按照本規則規定的情形對僱主及服務商採取以下市場管控措施及保障措施:
1. 市場管理措施:
   A. 服務商排名降權,是指調整服務商在網站搜索結果中的排序。
   B. 全部服務或商品搜索降權,是指調整服務商所有服務在搜索結果中的排序。
   C. 單個服務搜索降權,是指調整單個服務在搜索結果中的排序。
2. 保障措施:
    僱主保障體系中的保障服務有:“僱主保障”“保證原創”“90天維護”等。

第二十條 交易糾紛處理
1. 交易雙方使用阿拉丁網進行交易時,應當遵守阿拉丁網站上的各項規則,因未使用阿拉丁網擔保服務進行交易或超出舉報時限而產生的糾紛,本網站不予受理
2. 阿拉丁網處理交易糾紛以僱主已託管的賞金返還與否為限,若雙方在任務需求要求中約定了有超過已託管賞金處置內容,由雙方自行協商或循求法律途徑處理,阿拉丁網不接受此類爭議的處理。
3. 阿拉丁網可要求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下述證據,且阿拉丁網有權單方判斷證據的效力:
   A. 服務商對任務需求完成情況負有證明責任,對任務需求完成情況的說明應根據任務需求要求提供包括完成的效果展示、製作交流過程、最終作品的原始檔案等證據資料。
   B. 僱主主張服務商未按照要求完成任務需求且服務商已按照阿拉丁網要求出具本條第A項約定證明檔的,僱主應當根據要求出具相應測試檢查報告。
   C. 因交易雙方約定不清而產生交易糾紛,阿拉丁網撤銷該交易。因此導致的損失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具體承擔比例由雙方自行協商或循求法律途徑解決,本網站根據雙方協商或司法裁決結果執行賞金分配處理。
   D. 交易雙方需瞭解並同意:本網站僅以普通人的判斷力對雙方提交的證據進行形式和內容的審查,並作出判斷;交易雙方自行對證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負責,並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
4.
本規則之解釋、適用、爭議解決等一切事宜,均遵循我國法律;凡因履行本規則及其規則發生的糾紛及在阿拉丁網上交易產生的所有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爭議各方同意提交台灣高雄地方法院進行仲裁。

第二節 市場管理形式

第二十一條 服務商應積極提升自身服務品質為消費者提供高品質的稿件及優質的服務,對於符合稿件品質好、服務品質高等情形的服務商,阿拉丁網會適當給予鼓勵或扶持的措施

第二十二條 阿拉丁網有權根據服務商的好評率、信用度等,對低於阿拉丁網指定標準的服務商限制參加阿拉丁網行銷活動。

第五章 通用違規處分

第一節 違規處理

第二十三條 為保障僱主、服務商阿拉丁網的正當權益,當用戶發生違規行為,其違規行為應當糾正,並予以處分。

第二十四條 違規行為根據嚴重程度分為嚴重違規行為及一般違規行為,兩者分別累計、分別執行。 
嚴重違規行為,是指嚴重破壞阿拉丁網經營秩序並涉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一般違規行為,是指除嚴重違規行為外的違規行為。

第二十五條 違規行為及處分:(違規用戶的違規行為及處分將於網站上公告)
1. 發佈垃圾廣告:指用戶發佈與任務需求要求無關、對任務需求完成沒有説明的廣告資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A. 發佈任務需求。
   B. 任務需求投標。
   C. 稿件評論。
   D. 出售服務或作品。
如用戶發佈的資訊被認定為垃圾廣告,網站將刪除該資訊。
2. 資訊含聯繫方式:指用戶以任何形式發佈的資訊含有聯繫方式(包含電話號碼,E-mail,Facebook,Line…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A. 發佈任務需求。
   B. 任務需求投標。
   C. 稿件評論。
   D. 出售服務或作品。

如用戶發佈的資訊被認定為含有聯繫方式,網站將刪除該資訊。

3. 發佈敏感資訊:指用戶發佈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禁止發佈的資訊或者其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方面的資訊,包括以下情形:
   A. 發佈任務需求。
   B. 任務需求投標。
   C. 稿件評論。
   D. 出售服務或作品。
如用戶發佈的資訊被認定為敏感資訊,網站將刪除該資訊,並將該用戶停權三個月。
4. 發佈淫穢色情資訊:指用戶發佈淫穢色情、低俗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A. 發佈任務需求。
   B. 任務需求投標。
   C. 稿件評論。
   D. 出售服務或作品。
如用戶發佈的資訊被認定為淫穢色情資訊,網站將刪除該資訊,並將該用戶永久停權。
5. 服務盜用圖片:指服務商未經允許,擅自使用其他服務商店鋪內的圖片的行為,包括頭像、服務圖片、店鋪裝修圖片。如服務商發佈的圖片資訊被認定為圖片盜用,網站將刪除該圖片資訊。
6. 稿件涉嫌抄襲:指投標的服務商提交的稿件作品涉嫌與已註冊或者已使用的作品或已提交的作品相似。如投標的服務商提交的稿件被認定為抄襲他人,網站將刪除該稿件,並將該服務商停權三個月。如該稿件已中標,則取消中標資格。
7. 線下交易:服務商與僱主取得聯繫後,不透過阿拉丁網進行交易,而透過其他支付方式進行匯款、轉帳或充值的行為,包括:
   A. 僱主引導服務商線下交易,且服務商同意,包含以下情形:
     a. 服務商從阿拉丁網獲取僱主資訊,無論以何種形式進行線下交易。
     b. 服務商從阿拉丁網以外的途徑獲取僱主資訊,單筆交易中,部分款項通過阿拉丁網支付,而另一部分通過其他途徑支付。
   B. 服務商引導僱主線下交易,無論僱主是否同意。
如有上述情形,無論金額大小,該用戶第一次將被停權三個月,第二次將永久停權。如用戶因線下交易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用戶自行承擔,阿拉丁網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8. 未按時完成工作:沒有按照之前和僱主約定的時間完成工作。如僱主舉報服務商未按時完成工作,一旦成立,該任務需求將按交易紀錄事實判定結果執行。
9. 拒絕修改任務需求範圍內合理的修改要求:中標服務商拒絕僱主提出的任務需求範圍內合理的修改要求。如僱主舉報服務商拒不修改中標方案,一旦成立,該任務需求將按交易紀錄事實判定結果執行
10. 無理要求追加賞金:服務商中標後,無理的要求僱主增加賞金的行為。如僱主舉報服務商無理要求追加賞金,一旦成立,該任務需求將按交易紀錄事實判定結果執行。
11. 無能力完成工作:服務商投標且中標後,沒有能力完成僱主的任務需求。如僱主舉報服務商無能力完成工作,一旦成立,該任務需求將按交易紀錄事實判定結果執行。
12. 僱主作弊,選自己同夥中標:僱主發佈任務需求後,選擇自己同夥的帳號中標,涉嫌圍標的行為。如僱主的選標被認定為作弊,選自己同夥中標的,網站將取消中標資格,並將該僱主和服務商停權三個月。
13. 審標不合理:計件懸賞的任務需求中,僱主對服務商提供的稿件沒有按交易任務需求進行選標的行為。如服務商舉報僱主審標不合理,一旦成立,撤銷該稿件的合格資格。
14. 無法完成的無理要求:僱主提出額外的不合理的要求。如僱主被服務商舉報提出無法完成的無理要求,一旦成立,該任務需求將按交易紀錄事實判定結果執行。
15. 不講誠信,拒付賞金:服務商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後,僱主沒有按照之前的約定支付賞金。如僱主被服務商舉報不講誠信,拒付賞金,一旦成立,該任務需求將按交易紀錄事實判定結果執行。
16. 惡意評價:指評價方以達成損害被評價方為目的,惡意利用本人、他人的名義對被評價方做出“差評”或“中評”的評價。如用戶被舉報對被評價方做出惡意評價,一旦成立,該評價將刪除,惡意評價的用戶將被永久停權,並自行負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17.不履行原始檔案交付職責:指服務商不按照任務需求約定內容或正常的交易流程,向僱主提供符合任務需求要求、可正常使用的作品原始檔案的行為,包括:
   A. 服務商要求僱主先支付賞金,才願意交接原始檔案。
   B. 服務商上傳的原始檔案格式與任務需求的要求不一致。
   C. 服務商上傳的原始檔案內容與任務需求的要求不符。
   D. 其他因原始檔案本身的問題導致僱主無法使用。
如該服務商被認定為惡意催促僱主付款,該服務商將被停權三個月。
18. 虛假交易:指透過不正當方式提高用戶自己的能力值或服務銷量,妨害僱主權益的行為,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A. 通過大幅度修改服務價格,來提高服務銷量。
   B. 服務商利用同夥帳號,多次購買自己的服務或者僱傭自己。
   C.當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服務商引導僱主全額支付,但是透過其他支付方式對僱主進行匯款、轉帳或充值而進行退款的行為。
如服務商有上述行為,該服務商將被永久停權。
19. 惡意舉報:指用戶自己或利用他人,對競爭對手的正常資訊(包含投標,任務需求,評論,服務等),在短時間內進行多次舉報,嚴重妨礙其他使用者正常交易活動的行為。如用戶有此種行為,無論是否對其他用戶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該用戶將被永久停權。
20. 辱駡、污蔑他人:指用戶自己或利用他人,透過捏造、散佈虛偽事實等不正當手段,對其他用戶進行惡意的詆毀、貶低,辱駡等行為。如用戶有此種行為,該用戶將被永久停權,並自行負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1. 盜用他人帳戶:指用戶盜用其他用戶的阿拉丁帳戶或金融帳戶,涉嫌侵犯他人財產權的行為。一旦查證屬實,該用戶將被永久停權,並自行負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2. 騙取他人財物:指用戶透過阿拉丁網以非法獲利為目的,非法獲取他人財物,涉嫌侵犯他人財產權的行為。一旦查證屬實,該用戶將被永久停權,並自行負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 嚴重違規行為

第二十六條 未按時完成工作:沒有按照之前和僱主約定的時間完成工作。

第二十七條 拒絕修改任務需求範圍內合理的修改要求:中標服務商拒絕僱主提出的任務需求範圍內合理的修改要求。

第二十八條 無理要求追加賞金:服務商中標後,無理的要求僱主增加賞金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無能力完成工作:服務商投標且中標後,沒有能力完成僱主的任務需求。

第三十條 僱主作弊,選自己同夥中標:僱主發佈任務需求後,選擇自己同夥的帳號中標,涉嫌圍標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無法完成的無理要求:僱主提出額外的不合理的要求。

第三十二條 不講誠信,拒付賞金:服務商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後,僱主沒有按照之前的約定支付賞金。

第三十三條 惡意評價:指評價方以達成損害被評價方為目的,惡意利用本人、他人的名義對被評價方做出“差評”或“中評”的評價

第三十四條 不履行原始檔案交付職責:指服務商不按照任務需求約定內容或正常的交易流程,向僱主提供符合任務需求要求、可正常使用的作品原始檔案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虛假交易:指透過不正當方式提高用戶自己的能力值或服務銷量,妨害僱主權益的行為

第三十六條 惡意舉報:指用戶自己或利用他人,對競爭對手的正常資訊(包含投標,任務需求,評論,服務等),在短時間內進行多次舉報,嚴重妨礙其他使用者正常交易活動的行為。

第三十七條 辱駡、污蔑他人:指用戶自己或利用他人,透過捏造、散佈虛偽事實等不正當手段,對其他用戶進行惡意的詆毀、貶低,辱駡等行為。

第三十八條 盜用他人帳戶:指盜用其他用戶的阿拉丁帳戶或金融帳戶,涉嫌侵犯他人財產權的行為。

第三十九條 騙取他人財物:指用戶透過阿拉丁網以非法獲利為目的,非法獲取他人財物,涉嫌侵犯他人財產權的行為。

第四十條 線下交易:服務商與僱主取得聯繫後,不透過阿拉丁網進行交易,而透過其他支付方式進行匯款、轉帳或充值的行為。

第四節 一般違規行為

第四十一條 發佈垃圾廣告:指用戶發佈與任務需求要求無關、對任務需求完成沒有説明的廣告資訊的行為

第四十二條 資訊含聯繫方式:指用戶以任何形式發佈的資訊含有聯繫方式(包含電話號碼,E-mail,Facebook,Line…等)

第四十三條 發佈敏感資訊:指用戶發佈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禁止發佈的資訊或者其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方面的資訊

第四十四條 發佈淫穢色情資訊:指用戶發佈淫穢色情、低俗等資訊

第四十五條 服務盜用圖片:指服務商未經允許,擅自使用其他服務商店鋪內的圖片的行為,包括頭像、服務圖片、店鋪裝修圖片。

第四十六條 稿件涉嫌抄襲:指投標的服務商提交的稿件作品涉嫌與已註冊或者已使用的作品或已提交的作品相似。

第四十七條 審標不合理:計件懸賞的任務需求中,僱主對服務商提供的稿件沒有按交易任務需求進行選標的行為。